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访问量:1236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 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建市〔2009〕6号)要求,切实执行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建交〔2008〕919号)要求,加强对本市建筑市场的监管,市安质监总站将组织建筑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现将具体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3月31日至4月17日。
二、检查安排
(一)各区(县)安质监站、建管所(署)实施排查。
3月31日至4月10日,各区(县)建管所(署)及相关安质监站应对在建工地开展专项检查,4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小结报总站查处二科。
(二)市安质监总站组织重点抽查。
4月10日至4月17日,市安质监总站组织3个检查组,对各区(县)房屋建筑工程组织重点抽查。
三、检查对象
参与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建设参与各方。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以结构已封顶的在建工程为重点,重点整治无资质、越级承包和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二)检查以发生死亡事故企业的相关工地为重点,重点检查现场分包管理现状。
五、检查处理
(一)对承发包行为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检查结束后由总站组织对检查情况进行专题讲评。
附:建筑市场承发包经营行为检查资料清单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建筑市场承发包经营行为检查资料清单
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
1、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施工) 9、 设计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施工) 10、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招投标办事流程表(施工) 11、设计合同
4、回标分析报告(施工) 12、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5、招投标情况报告(施工) 13、施工许可证
6、勘察中标通知书 14、安全质量监督申报副表
7、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1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8、勘察合同 16、详勘成果报告
17、工程总平面图
施工总分包单位需提供资料:
1、施工中标通知书 7、 专业分包(或劳务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2、总包施工合同
3、单位资质证书 8、 专业分包(或劳务作业)施工合同
4、项目经理证书 9、 专业分包工程交易凭证
5、项目班子名册 10、 专业分包项目经理证书
6、施工日记 11、专业分包项目班子名册
监理单位需提供资料:
1、监理中标通知书 6、监理日记
2、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7、开工报告
3、监理合同 8、分包单位资质审批表
4、总监注册证书 9、例会纪要
5、驻场监理人员名册 10、整改指令(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