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世博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巡视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访问量:1216
各区(县)建交委(建管局)、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有关集团(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迎世博600天城市管理指挥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坚决制止建设工地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携手创建清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现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巡视督查(以下简称“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成立市迎世博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巡查小组,对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巡查,巡查小组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市建管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重大办、市道监办、市拆房办、市安质监总站、市市政公路安质监站、市市场管理总站和12319城管热线为成员单位,邀请市600天城管指挥部办公室、市爱卫会、市环保局参与。
各区(县)应相应成立巡查小组,对本区(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巡查。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0年10月止实施。在此期间,市巡查小组逢双月实施巡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区(县)巡查小组逢单月实施巡查。
三、巡查方式
市巡查小组赴区县巡查,被巡查区县的巡查小组递交本区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巡查和整治工作的书面汇报。
市巡查小组对各区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实行随机抽查,抽查重点为市民反复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热点”地区建设工地。
随机抽查数量,11个中心城区各区分别抽查4个工地,8个郊区区县分别抽查2个工地。
四、巡查内容
依照上海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我委关于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巡查整治的主要内容为:
1、围档或围网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是否做到封闭、整齐、清洁,做到无破损、无附着尘埃和无粘连杂物。
2、工地出入口是否按规定设置冲洗设备;是否做到车出工地即冲洗,做到渣土装载不超车厢上沿口和厢外无悬浮渣土。
3、门责区范围是否按规定做到日常洒水清扫,是否做到工地门责区范围内通行便道或道路平整和畅通。
4、工地内外裸露土或备用建筑渣土是否按规定覆盖,是否达到覆盖面100%。
5、工地内场地硬化处理和通行道路硬地坪处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做到硬化和硬地坪率100%,做到洒水清除工地内场地和通行道路上的附着尘土。
6、工地内是否按规定设置污水沉淀池和排水沟管;是否做到工地内沟管排水畅通,做到场地内无积水。
7、建设工地是否按规定停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是否做到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
8、工地生活区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管理是否按卫生防疫规定执行,是否做到炊事员健康持证率100%,做到生活区场地和宿舍环境日常清洁。
9、建设工地是否按规定设置施工铭牌、文明施工承诺牌、夜间施工告示牌等标牌,是否做到标牌安装规范,内容详实、字体清晰。
10、建设工地是否按规定架设和使用脚手架、施工吊篮、吊运机械、电器设施,是否做到未经验收合格不使用。
11、道路管线工程临近居民住宅开挖硬质路面是否按规定执行了“覆罩法”,用作通行道路的覆盖钢板是否执行了“覆平法”。
具体督察内容详见附表《上海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巡视督察考评表》
五、巡查考核
依据《关于开展本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巡视督查和考评工作的通知》(沪城指办[2009]39号)精神,建立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管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区(县)属地管辖责任、专属管理部门责任、工程受监部门责任、工程参建各方企业管理责任相联系的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成绩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 -89分为优良,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业绩考核内容共分为六大类,即:机制运作、责任落实、文明施工实效管理、环境清洁日活动、实数统计、整治统计情况等。
具体督察内容详见附表《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巡视督察考核(区县)评分表》
六、巡查措施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巡查和考核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公布和处理:
1、对建管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每两个月公布一次;
2、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建设工地参建各方,每两个月通报一次;
3、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或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予以严惩;
4、建设工地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民投诉举报查实的,受到媒体曝光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取消当年度上海市文明工地和其他荣誉奖项的参评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各级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巡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和完善文明施工监管业绩考核制度;要明确监管责任,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即落实到分站(科室、块、组)负责人和直接监督人;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
2、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强化对所属建设工地的日常检查和督促整改,促进所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上新水平,树新形象。
3、各建设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专项整治方案〉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暂行)〉的通知》(沪建交〔2009〕479号)和《关于深化“环境清洁日”建设工地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沪建建管[2009]29号)精神,按照标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务必实现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显见成效。
4、市巡查小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以及区县巡查小组填妥《回执》后于6月30日前送市建管办(地址:小木桥路683号,传真:64049427,邮编:200032,联系人:邱志青,联系电话:64430434、15021338771)。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