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国庆60周年加强文明施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访问量:950
各有关单位:
为使全市建设工程以整洁、规范的形象迎接国庆60周年,根据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步骤,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节点
全市中环以内及各区(县)重点区域内的在建工程应确保9月20日前达到环保便民标准并挂牌。其它工程应在9月底前达标挂牌。
二、强化属地原则
各区(县)整治办应督促区域内在建工程达标挂牌,对于非本区监督的工程应通过各种监管手段督促参建单位申请环保便民工地挂牌。
三、实施计分处理
各区(县)整治办对区域内被开具文明施工整改单,并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统计,填写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9月10日前传真至市整治办。市整治办将会同有关区(县)对上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在整改单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记分处理。
四、规范挂牌样式
各区县发放的环保便民工地牌,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并加盖区(县)公章后张挂在工地门房间门口。
五、开展巡查督促
市整治办将组织巡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外观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文明施工不规范现象开具工作联系单寄送所在区(县)安质监站,区(县)安质监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市整治办。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