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沪建安质监[2010]68号《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1访问量:1054
公司所属各项目监理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0]6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按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着力点,督促并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促使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理念、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一般伤亡事故,提高所监项目的安全设防能力,确保所监项目本质安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监理机构结合本项目特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根据 “通知”通知精神要求,结合现场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详细做好必要的文字记录)
2. 结合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督促并组织施工总包单位加强对现场高处作业、大型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火灾隐患和季节性多发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加强执行力的实施;﹙认真做好必要的文字记录﹚
3. 督促并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对防台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等季节性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检查﹙认真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的实施;
4. 监理机构应对专项整治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无论采取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指令,都应及时追溯整改结果,彻底整改。
各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根据“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重点工作要求,发挥项目监理机构整体安全监理工作管理水平,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施工总包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有效运作实施,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发生。
各项目监理机构,在6月25日前将本机构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各项专题会议记录及各项专题安全检查记录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10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