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2-11-30访问量:1402
沪建安质监[2012]1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提高本市保障性住房工程整体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将于11月下旬开展2012年第四季度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由总站会同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等单位实施。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以节能施工阶段的保障房工程为主,抽查节能阶段项目约70%,抽查结构施工阶段项目约30%。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市场承发包经营行为、设计文件质量、关键人员到位履职、监理质量行为、实体抽测以及材料抽样。
四、检查方式
采用点名和抽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检查项目,特别是上次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受过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有群众举报的工程列为重点检查项目。检查组将通过调阅资料、查阅图纸、勘察现场和实体检测等手段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综合检查。
五、检查结果
(一)对工程质量优异、行为规范的有关工程、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对其中特别突出的工程授予“2012年第四季度上海市保障性住房专项检查优胜杯”奖;
(二)对现场工程实物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技术标准,质量保证资料虚假,关键人员不到位不履职、质量问题严重,质量行为不规范的有关工程、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录在相关企业的诚信档案中,并上网公示。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